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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辣文小说网 > > 盗墓:我,陈玉楼,一心修仙 > 盗墓:我,陈玉楼,一心修仙 第793节
    不得不说,喀什不愧是玉石之城,放到长沙城,那等质地的玉石,随意拿出一块都是天价,但在这羊脂白玉的籽料都被卖出了白菜价。

    让从来对购物没什么欲望的他。

    差点都没忍住冲动。

    不然,怎么也要将一条街的店铺包圆了。

    “掌柜的,这些东西是拿回去出手?”

    等从店里出来。

    昆仑拎着足有几百斤的玉石籽料,终究还是没按捺住心中好奇。

    毕竟在他印象里,掌柜的还从未如此过。

    就算再喜欢的东西,也不会表现得如此疯狂。

    “还记得那枚古雷符么?”

    “当倒爷才能赚几个辛苦钱,这些玉料可是制符的顶级材料。”

    陈玉楼撇了撇嘴。

    以他陈家几代人的积累,几千几万,还真不放在眼里。

    “制符?!”

    昆仑顿时若有所思。

    据说道门修行,除却吐纳导引外,还有丹道以及符箓数种流派,这么看的话,掌柜的大肆购买,似乎也不算意外了。

    道门符箓他不清楚。

    但同在湘西的辰州符,却是名声赫赫。

    谁家有喜事、丧事。

    或者头疼脑热、撞邪见鬼,都会特地去请一道符。

    而且,当日在辰州,在金宅和胡宅两大雷坛中来回厮杀,最终才亲手将那枚古雷符带回。

    “走了,红姑他们应该也逛得差不多了。”

    汇入人流中。

    远远看了眼,正好见到花灵笑吟吟的从一间胭脂水粉的铺子里走出。

    另外一边。

    负责去补充粮水的杨方和老洋人,也从粮店里走出。

    原本空荡的马背上,都已经堆满了货物。

    见状,陈玉楼哪里还会耽误。

    叫上几人,返回酒楼,与鹧鸪哨汇合后,一行人继续赶路。

    出了喀什噶尔,再往北便是巨大的塔里木盆地,很大一块与黑沙漠接壤,熟悉的地势和天气,再次出现在眼前。

    极寒、干燥,外加沙尘和风雪。

    但即便如此,如此恶劣的环境下,一路上他们不知见了多少往来中亚的行商,为了碎银几两,四处奔波。

    要知道。

    之前他们进入黑沙漠时,往往十多天都见不到一支队伍。

    如今明明是淡季,队伍反而比往常一整年都要多。

    陈玉楼好奇,便随口一问。

    结果,那些人却说是因为磨子沟的沙匪,不知为何死了个干净,无人拦路,在嘉峪关躲了半年的他们,自然再按捺不住纷纷启程。

    听过之后。

    绕是他也不由哭笑不得。

    来来回回,最终这事竟然还落到了自己身上。

    毕竟,磨子沟怎么回事,他比谁都清楚,那些沙匪可不是撞邪,更不是遭了天谴,而是被罗浮一把火烧成了灰。

    不过。

    当日他们从嘉峪关启程。

    可是无一人看好。

    如今恰好反了过来,这种季节,想要强行翻越昆仑雪山冰川,进入中亚行商,绝对不是件易事。

    十支队伍,有一支能够安然抵达都是侥幸。

    不过。

    世道就是如此。

    在嘉峪关再待下去,迟早也得饿死。

    左右都是死,还不如拼一把。

    辞别过后。

    陈玉楼一行人继续赶路。

    到了第二天傍晚时分。

    远远,隔着十多里,他便望见一片磅礴拍如云的水气冲天而起。

    茫茫塔里木盆地中。

    除却鱼海之外,再无一片水域能有如此惊人的气势。

    他哪里还不明白。

    “诸位,到地方了,加把劲,说不准时间早的话,今晚还能在突厥部寨子里蹭上一顿烤全羊吃。”

    将手中雕刻成形的玉符一把收起。

    陈玉楼回头,看了眼风尘仆仆,满身倦意的众人。

    “到鱼海了?”

    “最多十来里。”

    闻言,一帮人顿时精神一震,紧了紧衣领,冒着严寒继续奔行。

    也就半个钟头不到。

    一片望之无尽的海子在荒原中骤然出现。

    与之同时出现的,还有湖边沼泽地中,正追逐水兽的一支狩猎队。

    领头一人。

    不是颇黎还会是谁?

    第344章 鹅喉羚、麝香鼠

    颇黎是典型的突厥人长相。

    身材高大、塌鼻窄肩,脸颊火红,头戴毡帽,眼小但时刻流露着凶光。

    时隔一个来月不见。

    他仍旧是当日那副打扮。

    身穿兽皮长袄,毡帽下束着辫发,手里提着一张牛角弓,斜背箭筒,正勒马站在湖边,来回巡视。

    透着一股难以形容的深重杀气。

    至于其他人。

    分为两支。

    一行人骑马将沼泽重重围起,手握大弓,不时有扣弦拉弓的嗡鸣声响彻,而在沼泽芦苇荡深处,窸窣声同样不绝于耳。

    似乎有什么正在芦苇中逃窜。

    嗡!

    终于。

    一支箭矢横空射出。

    随后,一个年轻汉子飞快跳下马背,一头钻入沼泽地里,不多时,便见到他双手提着一头足有羊羔大小,浑身灰黄的兽类,大笑着走出来。

    至于另外一支。

    则是驾驭小船,在破开冰层的湖面上撒网捕鱼。

    作为游牧民族,他们这一支突厥部落,在鱼海边生存了几百年之久,早就放弃了单一的放牧生活。

    守着大湖,一边捕鱼,闲暇时则外出狩猎。

    甚至都有人尝试着在滩涂上烧荒开地,种了几拢庄稼。

    这对突厥人而言,简直不敢想象。

    毕竟,两千多年时间里,他们的祖先一直都是闲时狩猎,实在遇到灾荒年月,便跟着可汗南下劫掠。

    等抢到了足够的粮食、金银以及女人。

    再返回部族。

    如此重复。

    怎么也不会饿死。

    定居湖边就已经算是罕见,何况种田垦地?

    “好!”

    迎着风,正勒马注视着那场狩猎的颇黎,看着那小子手里的麝香鼠,嘴角不由勾起一丝弧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