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
    袁盛和的年薪都有上亿了,分红就更不用说了。

    他现在拿在手上感觉有千斤重。

    “这不好吧?”他说。

    袁盛和挑眉:“哪里不好了?”

    季余说:“你密码还没告诉我呢。”

    袁盛和:“……你最近好像越来越皮了。”

    季余羞涩一笑,“哪有。”

    袁盛和伸手搂住他的腰,“今晚一起洗澡吧?”

    季余直接隔开两人的距离,“不行,明天还要早起回老家。”

    袁盛和恋恋不舍地松开手,他知道以季余的睡眠时间,现在就得上床睡觉了,否则明天起太早会很困。

    “那你先去睡吧,等我洗完澡再来。”

    他拿着睡衣进了浴室。

    季余低头看了眼手中的黑卡,虽然不知道里面有多少钱,但是袁盛和的态度摆明是要给他保管。

    他和袁盛和现在算是情侣关系,作为男朋友,他好像也没理由不要。

    于是季余就开开心心地收起来了。

    第二天清晨,季余在睡梦中被袁盛和叫醒,顶着睡眼惺忪的眼睛,游魂般走去浴室洗漱。

    出来后和袁盛和一起下楼吃早餐,管家已经把季余昨天买的东西都搬到车子上了。

    开车的是别墅的司机,考虑到乡下的道路可能不是那么好走,他们换掉平时开的车子,从车库里挑了一辆库里南。

    一切准备妥当后,一行人就出发前往季余的老家。

    中途他们在服务区吃管家让厨师提前准备好的豪华便当,吃完休息了半个小时,又继续赶路,终于在下午五点之前赶到。

    冬天的白天比较短。

    四点半的时候,太阳已经开始下山了。

    山里的村庄入夜的更早,已经能看到家家户户升起的炊烟,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饭菜的香味。

    季余的老家叫清溪镇,其实也不算特别偏,距离最近的城市市中心不到一个小时,所以当地政府才想发展旅游业。

    几年前,清溪镇的道路还是坑坑洼洼的土路,现在已经铺上水泥路。

    车子穿过清溪镇的道路,在季余的指示下,最后停在一座三层楼高的房子前。

    第279章 真可怜

    这个村子大部分都是一二层楼高的平房或瓦房,像这样有三层高的楼房伫立在这里,与周遭显得格格不入。

    “我们到了。”季余几乎是迫不及待地下车。

    倒不是他对清溪镇有什么思乡之情,他穿过来在这里街坊的时间一共也没几个月。

    只是因为坐了那么久的车,现在浑身酸痛,感觉哪里都不舒服。

    清溪镇的空气特别好,弥漫着泥土的芬芳,以及花草树木的清新气息。

    与钢铁般的大城市不同,这里宁静得像一幅美丽的山村画卷。

    落日的余晖渐渐落在山头上,金灿灿的阳光好似挥洒泼墨的颜料,天边宛如被世界清洗出一块瑰丽的宝石。

    “这里的空气真好。”司机下车后忍不住发出一声赞叹。

    全身疲惫随着呼吸这里的空气,感觉瞬间消散了许多。

    “空气确实不错。”袁盛和走到季余身侧,视线扫过四周,随后落在眼前的楼房上。

    “这就是你家?”

    “是不是觉得不太像?跟这个村子比有点时髦?”季余仿佛猜到他心里所想。

    袁盛和嗯了一声,“确实不太像,这是你爸妈后来建造的吗?”

    “我爸妈算是小镇上第一批富起来的人,这栋三层楼的房子很早就建起来了,不过我们平时住在城里,周末没事或者节假日的时候才会回来,后来我爸妈去世,我也好几年没回来了。”

    季余走上前,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钥匙,因为没用过,上面已经长了些许铁锈,门上的锁也一样。

    他打开锁,将上面的蜘蛛丝拨开,又拉开门上的扳手。

    随着他的用力,已经有些生锈的铁门发出一些尖锐刺耳的嘎吱声。

    门内是一个偌大的院子,中间有一条水泥铺成的小路,两边则是泥土。

    以前原主的爸妈会在院子里种菜种树,现在只剩下墙角一棵树,经历了几年,依旧旺盛的生长着,也算为这座荒废的房子增加了一点绿色。

    季余又打开房子的大门,几年没清扫过,被惊扰的灰尘争先恐后地跑出来。

    “要不我们去住酒店吧?”

    季余对身后跟过来的袁盛和说。

    “这附近有酒店吗?”袁盛和往里面扫了一眼,一看就是从未打扫过的,桌子上肉眼可见一层厚厚的灰尘。

    “应该有,以前政府还没想发展这里的旅游业的时候,每年都有不少城里人跑来这里游玩,尤其是夏天的时候更多,有钱人几乎是扎堆过来的,因为这里是天然的避暑胜地。”

    “不用考虑我,如果你想在这里住,我们可以花钱请人回来打扫。”

    季余想了想,摇摇头。

    他又不是原主,对这里没什么留恋的感情。

    而且现在都要拆迁了,这栋房子以后也不会留下来,就更没什么念想了。

    “没有必要浪费钱,房子早晚要拆掉。”

    “你们是谁?在别人家的房子里干什么?”一个妇人的声音从院子外面传来。

    季余和袁盛和走出来,看到那个妇人,立刻觉得有点眼熟。